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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四项制度助推“创建”
来源:指导小组 作者: 发布时间:2006-08-14 (阅读次数:
     去年以来,河南省洛阳市总工会紧紧围绕构建和谐社会大局,从实际出发,积极探索,创新思路,在全市广泛开展了“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通过制度建设,推动“创建”活动长效机制的建立。
 洛阳市位于河南省西部,是一个大中型企业比较集中的重工业城市,国有、集体及其控股企业480多家,其中国家“一五”期间投资兴建的156家大型企业有7家落户洛阳。全市现有职工70多万,加上进城务工人员,职工近百万。
 为推动“创建”活动的开展,市政府成立了“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各县(市)区、各企业及时转发了文件,制订了方案,成立了相应的领导机构,在全市形成了党委领导、行政支持、工会运作、各方配合的“创建”活动工作格局。
 建立考核制度,实行量化跟踪管理。制定出台《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考核细则》,对“创建”活动的主要内容尽可能地进行细化和量化,考核内容包括4大类26项,使企业在开展“创建”活动时有了遵循的标准和尺度,增强了“创建”活动的可操作性,也推动了“创建”工作的标准化和规范化。
 建立责任制度,形成工作合力。市总工会把“创建”工作的责任目标,分解到机关各相关部室、产业工会和所辖县(市)区工会,并纳入全年工作目标考核,举全会之力狠抓落实。通过分解责任目标,在工作中各部门相互配合、齐抓共管,形成了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局面。一拖集团公司、洛铜集团公司、石油一建公司、洛阳耐火材料集团公司等一大批骨干企业还将“创建”活动的责任目标分解到子公司和二级单位,并与子公司和二级单位的负责人签订目标责任书,明确目标,责任到人,确保“创建”活动取得扎实成效。
 建立表彰制度,激励企业创优。全市“创建”活动每两年表彰一次,实行动态管理。在各单位自查的基础上,通过申报、审核、公示、确认评选出“创建”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授予奖牌,颁发荣誉证书。
 建立督察制度,确保全面推行。“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抽调人员,组成联合督察组,通过“两看四查”,定期对“创建”工作进行检查。看企业工会组织是否健全,职工之家建设是否规范;看企业“创建”活动领导小组是否建立,制订的“创建”活动方案是否切实可行。查集体合同和劳动合同是否认真履行,职工的合法权益是否得到维护;查职代会制度是否健全,职工的民主管理权利是否得到保障;查社会保险制度是否建立,企业在效益增长的同时是否给职工增加了工资;查安全生产制度是否落实,职工的工作环境是否合乎要求。
(Y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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