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争专区全国创争在行动地方创争活动创争活动在基层学习型组织知识型职工研究与探索农民工亲稳舆论职工福利创新案例
当前位置:主页>地方创争活动>河南>文章内容
(河南)关于开展“创建学习型组织 争做知识型职工”活动的实施意见
来源:指导小组 作者: 发布时间:2004-07-28 (阅读次数: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提出的“形成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要求,加快我省职工知识化进程,提高职工队伍整体素质,发挥河南工人阶级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中原崛起中的主力军作用,省总工会、省文明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教育厅、科技厅、人事厅、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国有资产、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省工商联决定联合在全省职工中开展“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职工”的活动(以下简称“创争”活动)。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开展“创争”活动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从我省的省精和各地区、各单位实际出发,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服务;坚持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职工素质建设为重点,以增强职工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创新能力为目标;坚持以人为本,切实维护职工的学习权和发展权,推进工作阶级知识化进程,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中原崛起提供坚强的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开展“创争”活动的总体目标是:倡导终身学习理念,提高职工的学习能力和实践能力,着力提高职工的阶新能力;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得人才、尊重创造的社会环境,形成全员学习、全程学习、团队学习和工作学习化、学习工作化的氛围和机制;努力建设各类学习型组织,为职工创造更多的学习机会和成才机会;促进人才队伍建设,为各类人才不断涌现和充分发挥作用奠定坚实基础,努力造就一支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职工队伍。

    二、主要方法和途径

    1、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教育活动。要在广大职工中深入进行以为人民服务为核心,以集体主义为原则,以爱祖国、爱人民、爱科学、爱社会主义为基本要求的理想信念教育,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职业责任、职业道德、职业纪律、职业纪律、职业技能教育,帮助职工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培养高尚的道德情操。
    2、创新群众性学习活动载体,构筑职工学习平台。要加强教育培训阵地建设,充分利用各类职业学校、职工学校、培训机构、职工之家等阵地,为职工学习创造条件。要通过学校教育培养、企业岗位培训、个人自学提高等方式,加快高技能人才培养。要面向基层,立足班组,大力开展技术创新、岗位练兵、技术比比武、技能竞赛活动,激发、调动广大职工获取知识、更新知识、提高技能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3、继续深入开展职工读书自学活动。要不断丰富读书自学活动的内容,创新读书自学活动的载体,拓宽读书活动的邻域,将读书自学与职工素质教育更紧密地结合起来,鼓励和引导职工学习、掌握现代科学技术知识,在实践中提高劳动技能、岗位技能。要创造工作学习化、学习工作化的良好环境和氛围,激励理多的职工岗位成才、自学成才。引导职工不断实践中完善自已,在竞争中提高自已,在奋斗中充实自已。
    4、充分利用各类社会教育资源。要进一步整合包括工会教育培训资源在内的各类教育资源,加大对职工的职业教育培训和职业技能开发的力度,满足职工群众日益增长的学习和民展需求。要推动中小型企业与大中型企业培训机构、社会教育培训机构建立合作伙伴关系,充分运用网络教育、电化教育、远程教育等各种现代化的教育培训手段,拓展职工教育培训的广度和深度,提高职工教育培训的质量和效果。

    三、“学习型组织”和“知识型职工”的基本条件

    学习型组织的基本条件是:

    1、在全体职工中普及终身学习的理念,形成了团队学习、全员学习、全程学习的制度和氛围。
    2、有创建学习型组织的长远规划、近期目标和实施办法,有健全的组织领导体系,有明确的各类人才培养目标和任务。
    3、维护职工学习权利,为职工接受职业教育与培训提供平等机会和保障措施。企业要保证职工教育和培训经费不低于职工工资总额的1.5%,从业人员技术素质要求高、培训任务重、经济效益好的企业,不低于工资总额的2.5%。
    4、职工的学习热情、学习成果和劳动创造得到充分肯定和尊重,形成了工作学习化,学习工作化,以学习推动工作,以工作促进学习的局面,实现了学习成果与工作成就的共享与互动,推动了组织的持续发展。
    5、领导成为学习的带头人,建立了终身学习和学以致用的激励机制。
    6、职工队伍的思想道德素质、职业文明程度、科学文化素质和技术技能水平得到不断提高。组织的社会、经济效益得到提高,组织的创新力和竞争力不断增强。
    7、完成国家规定的各类人员继续教育任务和职工培训任务。教育培训工作在本行业同类组织中保持先进。

    知识型职工的基本条件是:

    1、热爱祖国、热爱党、热爱社会主义,拥护的基本路线、基本纲领,有科学、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甘良好的职业道德,甘于奉献,拼搏进取。
    2、确立终身学习理念,有强烈的学习要求,明确的学习目标和完善的学习计划,结合工作实践学习,以学习促进工作。
    3、具备所从事工作岗位必备的文化和专业基础知识,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勤于学习,善于学习,不断学习学习新知识,掌握新技能,形成了工作学习化,学习工作的良好习惯,在团队学习中发挥突出作用,学习事迹突出,成效显著。
    4、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具备适应岗位变化要求、适应社会发展需要的技能和本领。
    5、有较强的创新能力,善于动用学习、掌握的先进科学文化技术知识,充分发挥自身潜能,勇于创造,不断创新,在本职工作岗位上有突出业绩并有创造性的贡献。

    四、工作要求

    1、要不断提高对开展“创争”活动的认识。各有关部门要站在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的高度,来认识和推进“创争”活动。要切实加强对开展“创争”活动的领导,坚持把工作重点放在建设学习型班组上,努力为职工学习构筑平台,创造优良的成才环境。广大职工是开展“创争”活动的主体,要进一步调动和发挥职工群众参与“创争”活动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充分发挥他们的聪明才智。
    2、加强学习型组织建设要发挥典型单位的示范作用。省、市要在全面启动的基础上,培育示范点,以点带面,宣传和推广示范单位“创争”经验,并不断发现和培养新的选进典型,不断推出新的示范点,形成地区、行业分布合理的典型示范网络。要认真总结开展“创争”活动的经验,通过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先进经验与先进典型,把典型示范与普遍提高结合起来,推动“创争”活动广泛深入地开展。
    3、建立“创争”活动的激励机制。省“创争”活动指导委员会将每年对在“创争”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对成绩告别突出的10个全省创建学习型组织标兵单位和10名知识型工标兵,河南省总工会将分别颁发“河南省五一劳动奖状”和“河南省五一劳动奖章”。各省辖市也要建立必要的激励机制,表彰、奖励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4、发挥优势,加强协作,形成推进工作的合力。各省辖市工会、文明办、发改委、教育局、科技局、人事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国资委及工商联都要重视“创争”活动,共同推进“创争”活动的开展;要把“创争”活动,共同推进“创争”活动的开展;要把“创争”活动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的新途径,把“创争”活动的要求融入到创建文明行业、文明单位等活动之中;要将“创争”活动同实施人才强国战略结合起来,作为提高职工素质的重要措施;切实推进行业企业职工培训工作,加大高技能人才培养力度,加强对职工素质教育的指导和评价,加强各类教育资源的统筹利用,广泛开展适应市场和职工需求的职业教育与培训,把职工教育的师资队伍建设纳入职成教师资培养培训体系;要充分利用“创争”活动载体,宣传科普知识,宣传国家科技创新成果,着力加强科学思想、科学方法和科学精神教育,提高职工的科学文化素质,要大力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职业技能鉴定和就业准入制度;要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积极推进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资格制度建设,建立以能力和业绩为导向的科学分类的人才评价标准。努力创造用事业造就人才、用环境凝聚人才、用机制激励人才、用法制保障人才成长的良好外部条件,促进各类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和充分发挥作用。有关部门对工会举办的直接为职工群众服务的职业培训、职业介绍以及各种丰富职业群众精神文化生活的事业和活动,要根据有关规定给予经费、政策等方面的扶助和支持。
    5、各级工会要把“创争”活动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承担起日常组织实施工作。首先各级工会要建成学习型工作,工会干部要成为学习的模范。要紧紧围绕本地区、本单位实际,结合群众性技术创新、建设职工之家、职工读书自学成才等活动,选准工作角度,找准工作角度,找准切入点,提出切实可行的“创争”活动内容、目标、规划、要求和步骤,形成特色,推动“创争”活动深入持入地开展下去。
    五、 组织领导机构
为了推动“创争”活动的开展,促进学习型社会形成,河南省总工会、省文明力、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教育厅、科技厅、人事厅、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省工商联决定成立“河南省创争活动指导委员会”。指导委员会下设办公室,由成员单位有关人员组成,河南省总工会宣传教育部负责办公室日常具体工作。
各省辖市也应按照上述精神,组成相应组织领导机构,制定相关工作计划和要求,加强对本地“创争”活动的领导。


上一篇:(河南)关于印发《关于开展“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职工”活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下一篇:河南省“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型职业”活动组织领导机构
[收藏] [推荐] [评论(条)] [返回顶部]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用户名: 新注册) 密码: 匿名评论
评论内容:(不能超过250字,需审核后才会公布,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政策法规。
§最新评论
热点文章
相关文章
相关推荐
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 |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
中共中央组织部 |中共中央宣传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图鉴社 |中国年鉴 |中国国情 |亲稳舆论 |国家礼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