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 总 工 会 中共三明市委文明办 三明市发展计划委员会 三明市 教 育 局 三明市科学技术局 文件 三明市 人 事 局 三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三明市经济贸易委员会 三明市工商业联合会
明工[2004]30号
关于在全市开展“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型职工”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总工会、文明办、计委、教育局、科技局、人事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经贸委、工商联,市直有关系统、产业工会,市直基层工会: 开展“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型职工”活动,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推动实施人才强国战略,推动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的形成的重要举措;是提高三明市综合竞争力,促进经济和社会全面发展,促进我市文明城市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全面提高职工队伍素质,推进职工队伍知识化进程,维护职工权益的有效途径。市总工会、市委文明办、市发展计划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人事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经贸委、市工商联决定联合在全市职工中开展“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型职工”的活动。(以下简称“创争”活动) 一、活动的目的意义 开展“创争”活动是为了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全面落实全国人才工作会议提出的任务。活动以职工素质建设为重点,以提高职工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创新能力为目标,切实维护职工的学习权和发展权,推进工人阶级的知识化进程,为强市富民、发展三明提供坚实的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随着经济全球化和科技进步的突飞猛进,以经济为基础、科技为先导的综合国力竞争日益激烈。综合国力的竞争归根结底是人才的竞争。抓住机遇,乘势发展,就必须大力培养造就能够顺应时代发展要求、具有开拓创新能力的宏大的高素质人才队伍。 工人阶级始终是我国先进生产力和先进生产关系的代表,是先进文化的创造者和传播者,是推动社会全面进步的根本力量。开展“创争”活动,全面提高职工队伍素质,是保持和发展工人阶级先进性,充分发挥工人阶级三个文明建设主力军作用的重要保证,是大力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造就数以亿计的高素质劳动者、数以千万计的专门人才和一大批拔尖创新人才的必然要求;是推动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的形成,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举措。 开展“创争”活动,适应了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体现了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反映了职工群众学习发展的迫切愿望,代表了工人阶级的长远利益和根本利益,是贯彻和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推动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根本指导方针贯彻落实的具体体现。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伟大进程中,工人阶级要不断用社会主义的思想道德规范、先进的科学文化知识和日益进步的技术技能武装自己,努力成为艰苦创业、勤奋学习和开拓创新的模范,为实现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和促进人的全面发展贡献力量。 二、活动的总体目标 “创争”活动的总体目标是:倡导终身学习理念,提高职工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社会环境,形成全员学习、全程学习、团队学习和工作学习化、学习工作化的氛围和机制;努力建设各类学习型组织,为职工创造更多的学习机会和成才机会,造就一支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职工队伍。 通过“创争”活动,我市三年内80%企事业单位建成学习型组织,知识型职工面达60%,100%的省级以上和70%的市级“模范职工之家”达到学习型组织的示范标准;职工读书自学的人数达13万人,县以上自学成才者达到读书自学人数的3‰以上,建立200个职工培训基地,参加各类教育培训职工达13万人(次);8万职工参加继续教育, 6万技术工人技术升一级,5万职工拥有第二技能,培养800名新技师,100%县(市、区)建立职工技能人才库;30%的职工参与创造学知识普及,具有自主产权的职工发明创造争取达30项,其它类型专利争取达100项。 三、活动的实现途径 为了实现上述目标,要创建下列学习平台: 1.以开展职业道德建设为载体,提高职工思想道德素质。在职工中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大力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引导职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深入开展职业道德“双十佳”活动,和“共铸诚信”系列活动,加强职工职业理想、职业道德和职业诚信教育,培养高尚的道德情操和职业操守。 2. 以开展职工读书自学活动为载体,提升职工的科学文化素质,不断丰富读书自学活动的内容,创新读书自学活动的形式,拓宽读书活动的领域,将读书自学与职工素质教育更紧密地结合起来,激励更多的职工岗位成才、自学成才。引导职工不断在实践中完善自己,在竞争中提高自己,在奋斗中充实自己。 3.开展群众性经济技术创新活动,提高职工的技术技能素质。大力开展合理化建议、岗位练兵、技术比武、技术创新、技能竞赛和发明创造等群众性经济技术创新活动,促使更多的职工成为技术能手和一专多能的复合型人才,初步建立起一支以中级工为主体,以高级工以上的高技能人才为骨干,适应我市经济发展的技术工人队伍。 4. 以开展职工培训为载体,提高职工团队的岗位能力。充分利用各类社会教育资源,整合包括工会教育培训资源在内的各类教育资源,加大对职工的职业教育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的力度。推动中小型企业与大中型企业培训机构、社会教育培训机构建立合作伙伴关系,充分运用网络教育、电化教育、远程教育等各种现代化的教育培训手段,拓展教育培训的广度和深度,运用女职工周末学校、流动课堂等多种形式,创新职工教育培训工作的载体。通过人才引进与外围培训相结合,集中培训与自学成才相结合,岗位轮训与素质培训相结合等方法,提高职工的整体素质。 5. 以建设“职工之家”为载体,提升建家的“知识”内涵。把“创争”活动作为“职工之家”考核验收的重要内容,通过建家活动,进一步维护职工的经济利益、政治权利和文化需求。不断地改革和创新建家的内容和形式,提高“职工之家”的科学与文化内涵,满足职工多样化要求,增强工会组织的活力和凝聚力。 6. 以发展企业文化为载体,提升组织的核心竞争力。将企业文化作为经济发展的内在驱动力,通过企业文化建设、企业精神培育、企业形象塑造,强化组织的共同理念、共同目标和共同的价值观。通过文化活动,建立良好的企业形象、产品形象、职工群体形象,增强职工的形象意识、品牌意识、创新意识,为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奠定坚实的人文根基。 7. 以开展班组建设为载体,活跃基层的学习细胞。立足班组,以人为本,通过班组工作的效能考核、竞聘上岗,激励职工自觉、主动地学习;通过开展QC小组等群众性生产经营活动,引导职工在实践中学习、掌握和应用新知识,着力在一线职工中培养一大批技能型人才。 四、活动的基本条件和任务要求 学习型组织的基本条件是: 1.在广大职工中普及终身学习的理念,形成了团队学习、全员学习、全程学习的制度和环境,组织内各种学习型团队(班组、科室)普遍建立,并取得一定实效。 2.有创建学习型组织的长远规划、近期目标和实施办法,有健全的组织领导体系,有明确的各类人才培养目标和任务,教育培训工作在本行业同类组织中保持先进。 3.维护职工学习权利,为职工接受职业教育与培训提供平等机会和保障措施,保证企业职工教育和培训经费不低于职工工资总额的1.5%,从业人员技术素质要求高、培训任务重、经济效益好的企业,不低于工资总额的2.5%。机关和事业单位职工的教育和培训经费要有相应的保障。 4.职工的学习热情、学习成果和劳动创造得到充分肯定和尊重,形成了工作学习化、学习工作化,形成以学习推动工作,以工作促进学习的局面,实现学习成果与工作成就的共享与互动,实现员工管理从制度管理到自我管理到自主管理的飞跃。 5.领导成为学习的带头人,组织内有形与无形的教育资源得到充分利用,建立了终身学习和学以致用的激励机制。 6.职工队伍的思想道德素质、职业文明程度、科学文化素质和技术技能水平得到不断提高,使学习力成为持续发展的生命力。 7.完成国家和市规定的各类人员继续教育任务和职工培训任务。 知识型职工的基本条件是: 1.个人思想道德素质、文明程度、科学文化知识同步提高,爱岗敬业,诚实守信。 2.确立终身学习理念,有明确的学习目标和完善的学习计划,学习成为一种工作方式和生活方式,在团队学习中发挥骨干作用。 3.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具备所从事工作岗位必备的文化和专业基础知识,具备适应岗位变化要求、适应社会发展需要的技能和本领,学以致用,自学成才。 4.有较强的创新能力,善于运用学习、掌握先进科学文化技术知识,充分发挥自身潜能,勇于创造,不断创新,在本职工作岗位上有突出业绩并有创造性的贡献。 五、活动的组织领导 1.加强领导。成立由市总工会、市委文明办、市发展计划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人事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经贸委、市工商联主管领导组成的“全市创争活动领导小组”,宏观管理并指导全市“创争”活动的开展。成立由上述单位有关处室负责同志组成的“全市创争活动指导协调小组”,具体实施“创争”活动的各项工作要求,组织信息和经验交流,检查、监督和评估工作开展情况。指导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由三明市总工会宣教部负责办公室日常具体工作。(领导小组和协调小组名单附后)同时成立“三明市学习型组织、知识型职工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由上述指导协调小组成员和市总工会有关部门负责人员组成,负责全市学习型组织先进单位和知识型职工标兵的评审认定工作。 2.建立机制。创争活动是一项长期的工作任务,必须建立完善一整套协调、高效的运行体系和保证机制,包括制定不同类型、不同层次的学习型组织的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各有关部门要切实采取措施,将职工教育培训工作纳入教育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开发的范畴。企事业单位要建立健全职工教育培训制度,认真制定、落实职工教育培训计划和各项保障措施。工会要加大源头参与管理的力度,从规划制定、阵地建设、经费使用,到培训执行情况的监督考核,都要努力实现全程参与。要将职业技能培训、经费保证纳入职代会、厂务公开、集体合同内容,从制度上监督保证职工参加学习培训权利的落实。 3.培育典型。各地各单位要认真总结开展“创争”活动的经验和规律,不断发现和培养先进典型,把典型示范与普遍提高结合起来,通过培养和表彰“学习明星”、“创新能手”、“读书状元”等典型引路的方法来推进、深化“创争”工作。充分运用现代传媒手段,大力做好典型宣传,动员全社会都来关注、支持“创争”活动,为“创争”活动的开展营造更加有利的社会氛围。“全市学习型组织、知识型职工评审委员会”将每年对在“创争”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对成绩特别突出的创建学习型组织标兵单位和知识型职工标兵,将上报省总工会,参加省“五一劳动奖状”和“五一劳动奖章”的评选 4.加强协作。各主办单位加强协作,共同推进“创争”活动的开展。把“创争”活动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的新途径,把“创争”活动的要求融入到创建文明行业、文明单位等活动之中;把“创争”活动同实施人才强国战略结合起来,将提高职工素质作为提高企业竞争力的重要措施;市教育加强对职工素质教育的指导和评估,和对各类教育资源的统筹利用,把职工教育的师资队伍建设纳入职成教师资培养培训体系;充分利用“创争”活动载体,大力传播科技知识、弘扬科学精神、宣传科学思想、倡导科学方法;大力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职业技能鉴定和就业准入制度;要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积极推进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资格制度建设,建立以能力和业绩为导向的科学分类的人才评价标准。 各级工会组织要承担“创争”活动的日常组织协调职责,协同各有关部门,提出切实可行的“创争”活动内容、目标、规划、要求和步骤,推动“创争”活动深入持久地开展下去。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支持工会工作,对工会举办的直接为职工群众服务的职业培训、职业介绍以及各种丰富职工群众精神生活的事业和活动,要根据有关规定给予经费、政策等方面的扶助和支持。 六、今年活动的具体安排: 1. 制定工作计划。下发全市“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型职工”活动的通知并成立活动领导小组和指导协调小组。各县(市、区)和全市的省级以上“模范职工之家”及部分有条件的市级“模范职工之家”建立相应的机构并有步骤地开展活动。 2. 明确工作目标。所有的省级以上“模范职工之家”及30%的市级“模范职工之家”初步建成学习型组织,知识型职工面达到全部职工的20%。力争我市此项工作走在全省的先进行列。 3. 制定评估标准。制定符合不同类型、不同工会工作基础、不同所有制企事业机关单位的学习型组织和知识型职工的评估标准,制定活动考核验收标准,进行分类指导。 4. 加强政策引导。推进市各成员单位出台各项有利活动开展的政策措施,指导和督促企事业机关业单位出台有利知识型职工培养和成才的政策。同时加强对活动本身的政策引导,将“创争”活动列入工会的重点工作对各县市区和市直企业进行考评。 5. 做好工作交流和理论指导。领导小组建立季度工作通报制度,指导协调小组不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下阶段的工作。6月底召开全市“创争”活动的现场会,年底召开活动的总结表彰和经验交流会。通过调查了解,不断发现活动中存在的新情况,解决遇到的问题。不断吸收外地的先进经验,聘请专家学者讲授创建学习型组织和开展“创争”活动的前沿知识。 6. 加强活动的宣传及典型引路和表彰奖励。市总今年专门制定《宣传工作计划和目标》,加大对我市开展这一工作的新闻宣传力度,力争在全省和全国的媒体上有声音、有画面。同时培植活动的典型,发挥好典型引路功能,由点到面,为明年全面铺开这一活动打下基础。年底将评出一批活动的典型单位和先进的职工,并积极向上级推荐一批先进单位和个人。
附:三明市“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型职工”活动组织领导机构
三明市 总 工 会 中共三明市委文明办
三明市发展计划委员会 三明市 教 育 局
三明市科学技术局 三明市 人 事 局
三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三明市经济贸易委员会
三明市工商业联合会
附:三明市“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型职工”活动组织领导机构
一、三明市“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型职工”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 武 丹 市总工会党组书记、副主席 副组长: 蒋艳玉 市总工会副主席 成 员: 黄高明 市委文明办副主任 蔡安海 市发展计划委员会副主任 赖丽文 市教育局副局长 冯明明 市科学技术局副局长 施道钦 市人事局副局长 翁永章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郭正青 市经贸委副主任 王海文 市工商业联合会副会长
二、三明市“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型职工”活动指导协调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 蒋艳玉 市总工会副主席 副组长: 邹 明 市总工会宣教部部长 陈小红 市总工会经济部部长 成 员: 孙仁树 市委文明办创建科科长 陈 崎 市发展计划委员会社会科副科长 潘其能 市教育工会副主席 伍金良 市科技局科技成果与技术市场科科长 黄金容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职业培训科负责人 胡建明 市人事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科长 吴擢详 市经贸委企业科科长 柳公昌 市工商业联合会会员科副科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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