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5.为什么要继续推进“一国两制”实践,完成祖国和平统一大业? |
来源:全国创争活动总网 作者:丁之合(编辑) 发布时间:2008-03-05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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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大报告提出:要“推进‘一国两制’实践和祖国和平统一大业”。这反映了全中国人民的共同愿望。按照“一国两制”实现祖国和平统一,符合中华民族根本利益。“一国两制”的基本内容是:在一个中国的前提下,国家的主体坚持社会主义制度;香港、澳门、台湾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离的部分,它们作为特别行政区保持原有的资本主义制度不变。在国际上代表中国的,只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一国两制”是从中国的实际出发,完成祖国和平统一大业的伟大构想。邓小平同志是“一国两制”科学构想的直接倡导者。1982年1月11日,邓小平同志在一次谈话中首次提出“一个国家,两种制度”的概念。“一国两制”是人类历史上前所未有的伟大创举,凝聚着几代中国共产党人不懈探索的心血,是中国共产党人长期探索的智慧结晶,是我们妥善解决国家统一问题的基本方针。它既体现了实现祖国统一、维护国家主权的原则性,又充分考虑到台湾、香港、澳门的历史和现实,体现了高度的灵活性,是完成祖国和平统一大业的最佳方式。 自1997年7月1日以来,“一国两制”在香港、澳门先后进入实践,迄今已逾10年。10年多来,我们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一国两制”、“港人治港”、“澳人治澳”、高度自治的方针,香港、澳门不仅保持原有的社会制度、法律体系和生活方式不变,而且更加充满活力、更加生机勃勃,先后顺利经受住了亚洲金融危机、非典等各种危机和风险的考验,经济繁荣、社会稳定的局面进一步巩固,在国际上的竞争优势进一步增强,同内地的联系和交流更加密切。尽管过去10年“一国两制”实践是在摸索中前进的,但毫无疑问,它已经通过历史的严格检验,为自己赢得了高度的国际赞誉。正如十七大报告指出:“香港、澳门回归祖国以来,‘一国两制’实践日益丰富。‘一国两制’是完全正确的,具有强大生命力。按照‘一国两制’实现祖国和平统一,符合中华民族根本利益。” 台湾问题是中国内战的遗留问题。台湾问题同香港问题、澳门问题不同,正是照顾到这样的实际,在“一国两制”下,两岸统一后未来的台湾特别行政区,不仅享有同香港、澳门一样的高度自治权,而且可以保留自己的军队,中央政府不但不派人过去,还要为其保留相应的名额。台湾及台湾人民不仅不会失去现有的任何东西,而且可以同所有同胞一样共享国家在世界上的地位和尊荣,可以在需要的时候得到中央政府和全国人民的援助和支持。可以说,按照“一国两制”实现祖国和平统一,对台湾同胞有百利而无一害。坚持“和平统一、一国两制”对台工作的基本方针,体现了中国共产党人以民族大义为重、和平解决台湾问题的决心和诚意,体现了对台湾同胞尊严和情感的充分体谅和尊重,体现了高度的政治智慧和务实精神。中华民族在几千年的历史发展中形成了热爱祖国、追求和珍爱国家统一的光荣传统。解决台湾问题、实现祖国完全统一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必然和不可阻挡的历史潮流。因此,我们要继续推进“一国两制”实践,完成祖国和平统一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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