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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消防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受表彰 16集体23人获称号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0-06-10 (阅读次数:
  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政府组织召开了新疆公安消防部队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自治区民族事务委员会、自治区公安厅联合授予新疆公安消防总队吐鲁番地区支队等16个集体、乌鲁木齐市公安消防支队五中队代理副中队长汪澜等23名个人获“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称号。

  这是新疆公安消防总队继2009年9月被国务院授予“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后,再次因民族团结工作成绩突出而受表彰。近年来,新疆公安消防总队全体官兵始终高举民族团结的大旗,坚持把民族团结工作贯穿到消防执勤执法的全过程,积极推行“双语勤务”,深入开展执法规范化建设,大力实施扶贫济困、亲民爱民等民族团结实践活动,主动为各族群众提供优质消防服务。为了促进民族团结工作又好又快发展,新疆公安消防总队将2010年定为“民族团结建设年”,在全区消防部队全面部署开展“五个一百”民族团结实践活动。开展“五个一百”民族团结实践活动以来,全区消防部队共帮扶少数民族困难家庭112户,照顾孤寡老人116人,资助贫困学生121人,各基层单位设立民族团结宣传服务点143个,与地方建立民族团结共建单位110个,帮扶少数民族村镇10个,累计帮扶资金12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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