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表彰第五批检察系统援藏干部 |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0-05-25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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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西藏自治区检察院作出决定(简称《决定》),对来自最高检和上海、天津、辽宁、江苏、浙江、福建、山东、湖南等8省市的第五批检察系统援藏干部进行表彰。其中为“最高检第五批援藏干部”记集体二等功,为李昌云、朱利军、唐求夫、马浙闽、申金玉、阎海明、杨勇、吴超等8人记个人二等功,为程元杰等8人记个人三等功。
《决定》指出,第五批检察系统援藏干部在三年的援藏经历中,克服远离亲人、高原缺氧、气候不适应等多重困难,立场坚定、团结协作、不畏艰难、勤奋努力,为西藏的改革发展稳定和西藏检察事业的科学发展作出了卓有成效的工作。
《决定》号召全区检察机关和检察人员向受表彰的援藏干部学习,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勇于吃苦、无私奉献,开创西藏检察工作的新局面,为推进西藏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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