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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在全国工会系统开展SIYB(创办和改善你的企业)培训授权机构认定工作的通知
来源:指导小组 作者: 发布时间:2006-02-28 (阅读次数:

 

总工办发[2005]35号


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在全国工会
 系统开展SIYB(创办和改善你的企业) 
  培训授权机构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总工会:
  “创办和改善你的企业”(SIYB)项目是国际劳工组织为帮助微小企业的发展、促进就业而专门研究开发的创业培训和创业孵化项目。我国政府于2000年引进这一项目,由最初在少数城市进行试点,发展到目前覆盖100余个城市,在扶持下岗失业人员自主创业并带动更多的人就业方面起到了很好的作用。2004年5月,中华全国总工会、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与国际劳动组织就关于在全国工会系统开展SIYB项目实施工作达成基本意向。2004年8月,全总书记处决定在黑龙江七台河市、辽宁阜新市、江西南昌市、河南洛阳市、湖北十堰市、四川自贡市、云南红河州七个城市开展SIYB项目的先期试点工作。
  为进一步做好“创办和改善你的企业”(SIYB)项目实施工作,规范SIYB项目的运行和管理,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与国际劳工组织共同制定的《SIYB中国项目管理操作指南(修订版)》有关规定,以及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开展“创办和改善你的企业”(SIYB)培训授权机构认定工作的通知》(劳社培就司函[2005]13号)的要求,全国总工会将在各地工会报名的基础上,集中推选一批工会的职业培训机构,由劳动保障部SIYB国家项目办公室进行SIYB培训授权机构的资质认定。各地工会要高度重视,推选符合条件的机构进行认定申报。现就开展认定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开展SIYB培训授权机构认定工作的目的
  通过劳动保障部门对SIYB培训授权机构的认定,是工会的职业培训机构能否开展SIYB培训的基本条件。工会的培训机构,只有通过培训授权机构的认定,才具备从事SIYB教学的资质,参与SIYB项目的招投标活动,才能向政府有关部门申领创业培训补贴和获取相关政策、技术支持。因此,目前全国工会系统的七个SIYB项目试点城市和打算引进SIYB项目的城市工会,必须推选所属培训机构参加授权机构认定工作。所属培训机构未能通过SIYB培训授权机构认定,城市工会不能向全总创业指导中心申请作为全国工会系统的SIYB项目城市。
  二、申请培训机构认定的条件和数量
  申请认定的培训机构须符合劳社培就司函[2005]13号文件(附件)所列的七项条件。除此之外,申请认定的工会办培训机构还要符合以下条件:
  1.培训机构的产权和经营权属于工会。产权不属于工会或已对外承包、租赁的培训机构,不得申请参加认定。
  2.工会培训机构的主管城市工会,有意向向全总创业指导中心申报作为全国工会系统的SIYB项目城市。
  3. 培训机构的主管城市工会能够就工会在本地实施SIYB项目,协调政府有关部门获得创业培训补贴、政策性小额贷款(或有条件建立工会小额贷款担保基金)和技术等方面的支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总工会可以按已经或计划引进SIYB项目的城市个数的两倍,确定向全总创业指导中心申报待认定的培训机构数。
  三、申请材料的准备
  进行认定申报前,请培训机构准备好以下申请材料:
  1.填写劳社培就司函[2005]13号文件所附的《SIYB培训合作机构调查表》(附件1)。
  2.说明培训机构背景情况的文字材料,包括机构名称、发展简况、教学条件、专业设置、从事SIYB教学的软硬件条件和经历以及社会资源等。
  3.培训机构所属或聘请的SYB、IYB教师合格证复印件。
  4.反映培训机构教学条件和项目实施进展情况的录像资料(光盘),长度为15分钟。
  四、申请和认定程序
  1.各城市总工会将上述申请材料报送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总工会进行预选。
  2.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总工会将预选合格的培训机构的申请材料,报送所在省级劳动保障部门备案,并报送全国总工会创业指导中心(保障工作部)。经全国总工会创业指导中心审核后,返回各城市总工会,由各城市总工会根据全国总工会创业指导中心的审核意见进行修改。
  3.全总创业指导中心、SIYB国家项目办公室和省级劳动保障部门组织SIYB项目管理人员和SIYB培训师,对申请认定的培训机构进行面试筛选。面试根据劳社培就司函[2005]13号文件所附《SIYB培训合作机构调查表》(附件1)进行。面试地点应设在申请机构的办公地点,以实地了解和考察该机构培训条件。面试结束后,根据选择劳社培就司函[2005]13号文件所附《SIYB培训合作机构的评分基准和评分表》(附件2)对培训机构的能力打分,在表中计算出得分结果,评审小组成员要签字负责。
  4.确定授权培训机构建议名单。全总创业指导中心根据面试最终得分以及本地区创业培训工作整体规划和布局,列出SIYB授权培训机构建议名单,并将此名单和有关机构的背景材料报SIYB中国项目国家项目办。
  5.SIYB国家项目办对上报名单和材料进行复核后,通过劳动力市场网和SIYB中国项目网站向社会公示一周,如无异议,则发文公布授权培训机构名单,并在上述网站和有关媒体上公布。对授权培训机构,授予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与国际劳工组织联合颁发的铜牌。
  五、申报和认定时限
  1.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总工会须于2006年1月25日前,将经过预选的培训机构申请材料报全总创业指导中心。
  2.全总创业指导中心于2006年2月20日前将审核意见反馈各城市总工会。
  3.各城市总工会于2006年2月底前将经修改的申请材料报全总创业指导中心。
  4.全总创业指导中心、SIYB国家项目办公室和省级劳动保障部门于2006年3-4月组织相关人员,对申请认定的培训机构进行面试筛选。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总工会,各城市总工会及其培训机构,对认定工作有何疑问,请咨询全总创业指导中心。
  全国总工会保障工作部联系人:王海龙
  联系电话:(010)68593203、68593229  68592656(传真)
  电子信箱:wanghailong@acftu.org.cn
附件:《关于开展“创办和改善你的企业”(SIYB)
培训授权机构认定工作的通知》

 

                          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
                       2005年12月21日

 

 


附件:

关于开展“创办和改善你的企业”(SIYB)
培训授权机构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劳动保障局,SIYB中国项目城市劳动保障局:
  为进一步做好“创办和改善你的企业”(SIYB)培训工作,规范培训运行和管理,根据我部与国际劳工组织共同制定的《SIYB中国项目管理操作指南(修订版)》有关规定,现就开展SIYB培训授权机构的认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授权培训机构的条件
  具有资质的社会各类教育培训机构,凡符合以下七项条件者,均可申请SIYB培训的授权培训机构。
    (一)注重企业发展服务:以推动和促进微型、中小型企业发展为工作目标。
  (二)培训业绩较为突出:有一年以上开展创业培训或创业服务经历,并能提供培训或服务效果的相关证明材料以及服务对象的评价材料。
  (三)重视客户需求和培训后支持:提供服务前对客户需求进行评估,定期评价培训和服务的效果。
  (四)承诺:学校或机构的负责人重视并愿意引入SIYB培训,并承诺按照SIYB培训技术要求组织开展培训。
  (五)工作计划:制定开展SIYB培训的年度计划和市场宣传及推介计划。
  (六)具备必需的教学资源:有专职管理人员负责SIYB培训的组织工作;至少有2名获得劳动保障部颁发的《创业培训(SIYB)师资培训合格证书》或劳动保障部和国际劳工组织联合颁发的SIYB教师证书的培训教师;具有满足SIYB培训教学要求的标准化教室、课桌椅、电脑和投影仪等教学设备。
  (七)关系网络:能加强与社会伙伴的密切合作,为培训学员提供后续的创业跟踪指导和服务。
  二、授权培训机构的认定程序
  SIYB授权培训机构的认定工作由各省级劳动保障部门(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劳动保障局)负责。项目城市SIYB授权培训机构的认定工作由各市劳动保障局负责。其认定程序:(一)递交申请。申请机构向所在省级劳动保障部门(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劳动保障局)或项目城市劳动保障局递交申请书和相关材料。
  (二)预选。省级劳动保障部门(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劳动保障局)或项目城市劳动保障局接到培训机构的申请后,按照上述条件进行筛选,淘汰明显不符合条件的培训机构,确定参加面试筛选的培训机构名单。
  (三)面试筛选。省级劳动保障部门(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劳动保障局)要委派参加了我部和国际劳工组织SIYB中国项目管理人员培训班的同志和SIYB培训师,或委托申请机构所在城市劳动保障部门组织面试筛选。面试根据SIYB培训合作机构调查表(附件1)进行。面试地点应设在申请机构的办公地点,以实地了解和考察该机构培训条件。面试结束后,根据选择SIYB培训合作机构的评分基准和评分表(附件2)对培训机构的能力打分,在表中计算出得分结果,评审小组成员要签字负责。
  (四)确定授权培训机构建议名单。省级劳动保障部门(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劳动保障局)或项目城市劳动保障局根据面试机构最终得分以及本地区创业培训工作整体规划和布局,列出SIYB授权培训机构建议名单,并将此名单和有关机构的背景材料报SIYB中国项目国家项目办。
  (五)SIYB国家项目办对上报名单和材料进行复核后,通过劳动力市场网和SIYB中国项目网站向社会公示一周,如无异议,则发文公布授权培训机构名单,并在上述网站和有关媒体上公布。对授权培训机构,授予劳动保障部和国际劳工组织联合颁发的铜牌。
  三、工作要求
  (一)各地应高度重视SIYB培训授权培训机构的认定工作,结合本地区创业培训工作总体规划,面向全社会选择符合条件的培训机构承担培训任务。要优先选择在开展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培训和创业培训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培训促进就业效果显著的培训机构。
  (二)对于本通知下发前已开展SIYB培训的机构,要按照本通知规定的授权培训机构的条件重新进行认定,选择符合条件的机构开展培训工作。
  (三)SIYB国家项目办将于12月开展授权培训机构的认定工作。请各地在今年11月30日前将本省(或项目城市)推荐的第二批SIYB授权培训机构建议名单和相关背景材料(包括机构的基本情况、省级或项目城市劳动保障部门的评价意见等)传真或发电子邮件给国家项目办。
  联系人:张薇 姚春生
联系电话:(010)84661058、84661059(传真)
  电子信箱:weizhang@osta.org.cn
  附件: 1、SIYB培训合作机构调查表
2、选择SIYB培训合作机构的评分基准和评分
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创办和改善你的企业项目”

                                                      SIYB国家项目办公室
                                                    二OO五年十月三十一日
  

主题词:保障工作 SIYB 培训 通知
抄 送:七台河市、阜新市、洛阳市、十堰市、南昌市、自贡市、红河州总工会
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  2005年12月29日印发
 (共印22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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